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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4号)精神,设置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自治区以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nmgs.gov.cn - 2021-09-17 - 收藏 点击查看
内蒙古工商局为切实加强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节日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节日市场消费安全,确保节日市场繁荣有序,全面部署了加强“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内蒙古工商局要求全区各级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制落到实处。并加强与卫生、质检、食品药品、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分发挥 12315 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确保值班人员 24 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果断妥善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建立健全应对食品突发事件的机制和制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www.nmgs.gov.cn - 2021-04-04 - 收藏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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